缙云市市场监管夏海国局长对该案作出批示:
“缙云县查处县人民医院工地假冒阀门,打击假冒行为,保障了医院在建工程的安全,措施有力,处置得当,值得肯定。”
下面一起聚焦案件
案件纪实
收到一封投诉信
2017年12月1日下午临近下班,一位自称是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师来到缙云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递交了一份举报信,称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的暖通工程中使用大量假冒其公司的“冠龙”注册商标的阀门,而且数额巨大。
1调查取证 层层深入
经查,“冠龙”商标系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商标多次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且该公司的产品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当事人朱某于2016年6月份借用新世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参加了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中暖通工程的招投标并中标,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于2016年8月12日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其中暖通工程中用于阀门部分的中标额为95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中使用的阀门产品的品牌为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的冠龙品牌。
朱某为节约成本,自2017年10月15日开始,前后共14次通过微信向杭州金某采购铭牌上标有“上海冠龍閥門機械控股有限公司”繁体字样、合格证上显著标有“冠龍”繁体字样的阀门,用于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中暖通工程的建设上,各型号阀门的采购数量共计4048个,涉案金额38万余元。
2顺藤摸瓜 双管齐下
在对朱某商标侵权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朱某用于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中暖通工程上的上海冠龍阀门系向金某购进。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8日在杭州市拱墅区联系上供货方金某。
据调查,金某在杭州曾开设过两家店铺,均从事以销售消防器材为主的经营活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金某也是多家贸易公司的兼职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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