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电站安全阀技术条件(二)
7.2.6.2 回座压差允许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回座压差可调节的安全阀,为整定压力的2.5%~7%
b)对回座压差不可调节的不得超过整定压力的10%
c)对安装于直流锅炉、压力容器(高加、除氧器)和复合循环锅炉的再热器以及其他管道上的安全阀,不得超过整定压力的10%
7.2.6.3 开启高度不允许有负偏差。
7.2.7 安全阀密封性
7.2.7.1 蒸汽安全阀应用蒸汽检验安全阀密封性。即在安全阀入口处的蒸汽压力上升到整定压力的90%时,或回座压力时用目视、听觉或用冷棒等方法检验阀门出口,如未发现泄漏,则为密封性合格。
7.2.7.2 蒸汽安全阀若受检验设备限制,在完成动作性能试验后,可用空气检验安全阀密封性。其试验方法如下:在安全阀出口法兰上安装一块盲板,在盲板上安装一根ø8X1 mm的90°弯管,弯管末端保持在水平面下15 mm处(见图1)。当安全阀入口介质达到整定压力的90%时,检查从阀座密封面经水中泄漏出的气泡数,并应符合表3的规定.
亦允许用符合要求的有同样效果的其他方法进行密封性试验。
空气储罐
图1 密封性试验装置
表3 安全阀允许最大泄漏量
7.2.7.3 用水检验安全阀的密封性,仅适用于先导式安全阀的主安全阀.其试验压力为实际工作压力。试验时,水压升速须缓慢均匀,压力达到密封压力时,要保压2 min,密封面不得有可见的泄漏。
7.2.7.4 用作安全阀密封性能检验的压力测量装置的误差不得大于该装置全量程的0.5%,其试验压力应在装置全量程的1/3至2/3范围内。
7.2.8 抽样检验的样机要求及检验方法。
7.2.8.1 用于试验的安全阀应在设计、压力和通径系列方面能代表需测动作性能的那些安全阀。因此应考虑阀门进口面积与流道面积之比.以及流道面积与出口面积之比.
7.2.8.2 对于系列产品,该系列所包含的阀门当通径大于或等于6个规格时,动作性能试验应取3种通径的安全阀进行;当通径小于6个规格时,可取2种通径的安全阀进行试验。当该系列扩展到以前试验的阀门不再代表这个系列时,应进一步进行试验。
7.2.8.3 对每一通径的安全阀,应当用三种有较大差别的弹簧进行试验,即在一种通径的安全阀上要完成三种不同的压力试验。试验可在一个安全阀上用三种有较大差别的弹簧进行,也可以在三只通径相等,但整定压力有较大差别的安全阀上进行。
7.2.8.4 对新设计或专门设计的一种通径,仅用于一种压力等级的安全阀,允许在该整定压力下进行试验。
7.2.8.5 对同一通径用于多种压力等级的安全阀,应当用能代表该阀使用压力范围的四种不同弹簧进行试验。
7.3 排量试验
7.3.1 被鉴定的安全阀,如有近期(三年以内)得到国家认定的具有权威性的检测机构认可的排量试验报告,则可免做排量试验,否则应进行排量测定试验。
7.3.2 蒸汽用安全阀,在以蒸汽作为试验介质确认动作性能符合要求之后,允许用蒸汽、空气或已知性质的气体作为试验介质进行排量性能试验。当用蒸汽以外的介质来测定排量时,应用机械方法使阀瓣保持在与用蒸汽做试验时具有同样的开启高度。
7.3.3 用于排量试验的阀门应能代表所有要求做动作性能的那些阀门。排量试验安全阀的状态应与做动作性能试验时的状态相同,即阀门的开启高度以及对装有回座压差调节环时的调节环在试验时的位置应与动作性能验时的位置相一致,并在偏差符合7.2.6条时取其名义尺寸。
7.3.4 试验程序为首先测试安全阀实际排量,再计算出安全阀理论排量,并算出排量系数。
7.3.5 做实际排量试验的安全阀的试验样机的抽取按7.2.8条的规定。
7.3.6 当调节环处于适当位置和进口压力一定时,可建立一条排量系数对应于阀门开启高度的变化曲线,根据该曲线可用内插法确定在该区门间的开启高度下的排量系数。当调节环位置或进口压力变化时,则应试验作出对这些变化的补充曲线.
7.3.7 对只有一种通径,用于多种压力级的安全阀,不论是新设计或特殊设计,均应在四种不同的整定压力下进行试验,这些试验压力应代表阀门实际使用工况下的压力,或由试验设备能力来决定。根据这四次试验测出的排量作出对应于进口绝对压力的图点,并通过该四点和0一0点作一直线,如果不是所有的点均落在该直线的士5%范围内,检查部门应要求作补充试验,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7.3.8 在所有情况下,试验阀门的通径与压力要在试验设备条件限度内,试验阀门应能代表该设计的系列。若阀门通径较大,超过了试验设备的排量试验能力,权威性的检测机构应考虑在安装现场进行试验的可能性和机会,作排量验证试验。
7.3.9 测定排量系数时,可使用三只通径不同而几何形状相似的样机进行试验,但该设计中的阀门至少有一种阀门的性能应通过试验得到证明。
7.3.10 在所有上述排量性能试验中,最终试验结果都应在平均值的士5%范围内,否则权威性的检测机构将要求做附加试验,直到符合这一要求.
7.3.11 试验中禁止对阀门进行调节,遇有偏离或改变试验工况时,在取读数前应给予充足的时间使流量、温度和压力达到稳定状态【在差压式流量计上读数脉动(双倍振幅)不大于2%〕。
7.3.12 试验记录应包括对试验项目的观察结果,测量数据、仪表读数及仪表校准记录。试验原始记录应保存在进行试验的机构,试验记录的副本应提供给试验有关的各个部门,修改部分和修正数值应分别列入试验记录。
7.3.13 设计和使用的试验设备应能保证试验测定的实际排量的误差在士2%以内。
7.4 排量系数的确定
7.4.1 排量系数C按式(2)计算:
7.4.2 用饱和蒸汽做试验时,蒸汽理论排量按式(3)计算:
式中:E——安全阀理论排量,kg/h
A——安全闷排放面积,mm2
P——安全阀排放压力,MPa(P=1. 03Po,其中Po为整定压力);
Kp——饱和蒸汽压力系数;
当Po≤11.7 MPa, Kp=1:
当Po>11.7 MPa,按式(4)计算:
式中: Vb——饱和蒸汽比溶,m3/kg,
7.4.3 用空气做试验时,理论排量按式(5)计算
式中:G—安全阀空气理论排量,kg/h,
A—安全阀排放面积,mm
P—安全阀排放压力,MPa,
X—气体特性系数,X=266:
M—空气分子量,M=29,
T—安全阀人口处空气绝对温度,K,
Z—空气在试验条件下的压缩系数(对于正常试验条件下的空气Z=1),
7.4.4 安全阀的额定排量应是实测排量的90%,额定排量可以作为安全阀总排放量。
7.4.5 当已知该安全阀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而测出的排量,即可计算出用任何气体做试验的排量,换算原则是流道面积和排量常数相等。
(来源:中国泵阀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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