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在定单上规定碳当量时,其最大碳当量值CE应为:
按下式确定碳当量CE:
(1)
力学性能
取样方法
制取试样用的试块应取自与铸件同一浇包的钢水,并按GB/T 11352的规定浇注。
试块应与铸件同炉进行热处理。
必要时可从热处理后的铸件上采用机械加工的方法切取试块。
加工试样的形状、尺寸按GB/T 228和GB/T 229的规定。
若发现试样有加工或铸造缺陷时,应取备用试样重做试验。
拉伸试验
拉伸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28的规定。
每一热处理炉次的铸件均应在热处理后进行一次力学性能试验,其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若不符合,其铸件和试块可重新热处理,重复热处理不得超过两次。
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应以三个夏氏V形缺口冲击试样(10mmX10mrn)为一组,按表3的规定进行试验。
三个试样的能量平均值不应小于规定值,只允许有一个值低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但每个值都不得低于单个试样规定的最小值。
壳体试验
每个承压铸件,均按GB/ 13927的规定进行壳体试验。
壳体试验可在铸件交货前或需方机加工后进行。铸件生产厂(车间)对壳体试验中发现的铸件质量问题负责。
铸件不得用锤击、堵塞或浸渍的方法消除渗漏。
无损检验
抽样方式:
每批次生产的铸件,最初三个铸件进行100%射线检测。当订货合同对铸件有100%无损检测要求时,须逐件进行无损检测。
检测方法:
应进行射线照相检测、磁粉检测或液体渗透检测。采用的方法和验收标准应按G8/T12224的规定或订货合同的要求。
重点检查的部位:
a)铸造阀体、阀盖的射线照相检测部位按GB/TI12224的规定;
b)补焊部位。
铸件磁粉检测:
磁粉检测应符合JB/T6439的规定,检验部位的缺陷不低于2级。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射线照相检测应符合JB/T 6440的规定,焊接坡口部位的缺陷不低于1级,其余部位不低于2级。
铸件液体渗透检测:
液体渗透检测应符合JB/T 6902的规定,检验部位的缺陷不低于2级。
抽检铸件检验如不合格,则铸件应全部检验。
需方检验
铸件生产厂(车间)应向需方提供铸件化学分析和力学性能的试验数据报告、铸件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热处理记录、报告和复验用的足够的试块。
铸件生产厂(车间)应向需方提供源地检查必要的条件,使其确信铸件符合本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但需方的检查不应影响正常生产。
当需方根据试验报告、复验结果发现铸件不合格时,书面通知铸件生产厂(车间),铸件生产厂(车间)重新检验。必要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仲裁。
标志
承压铸件应铸出材料牌号、炉号、公称压力、公称尺寸、介质流向和商标。对于非溶模铸造的公称尺寸不大于DN32并单件重量不大于20kg的承压铸件,铸出标志有困难时,允许打钢印。
(来源:中国泵阀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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