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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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金口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 15:1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1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445978 | ||
采购单位 | 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口河区滨河路3段1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3-27159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74686 | ||
附件: | |||
附件1 | 20231月9更正公告.pdf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113202200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评分标准,重新上传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1-10 14:00:00,更正为:2023-01-17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01-10 14:00:00,更正为:2023-01-17 14:00:00。
更正内容1:原“包含项目负责人 1 名,提供污水处理工、环境类职称或污水处理类职称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更正为:包含项目负责人 1 名,提供污水处理工或环境类职称或污水处理类职称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更正内容2:补充评分标准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实用性不强的”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以及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
更正内容:以本次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9日
无
名称:乐山市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3段133号
联系方式:0833-2715922
名称: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联系方式:028-87774686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3-2445978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0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20231月9更正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