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全面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新动能培育发展和传统动能修复提升,持续深化制造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财政专项激励工作,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战略部署,积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亩均论英雄”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目标任务导向,通过省与地方联动,推进一批重点任务落地实施,改造提升一批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不断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重点领域及实施内容
(一)“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聚焦新经济,围绕集成电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化”核心领域,推动地方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培育发展一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
(二)“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聚焦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着力实施制造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制造(两化融合),传统块状经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园区与产业基地的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提升,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效企业的数字化改造提升等工作,实现数字应用新模式,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三)制造业核心能力提升。围绕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大力推进高端装备、生物经济、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展,以及绿色制造国家级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实施,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工业设计在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工业设计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相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三、实施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实施主体。本次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工作的实施主体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由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其中“区”特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洞头区、上虞区、柯桥区。
(二)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符合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产业导向(产业导向目录详见附件1),工作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机制健全,政策措施有力,绩效可量化、可考核。各领域实施内容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绩效目标要求详见附件2。
四、工作程序及支持政策
(一)编制方案。各市、县(市、区)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实施内容和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基础和目标,择优确定实施领域和内容进行申报,每一项实施内容需编制一个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实施方案要突出绩效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做法,并力求简洁,严格控制字数。
(二)行文上报。各市、县(市、区)应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经信委(投资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实施方案(1式10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省经信委有关责任处室,逾期不予受理。各设区市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4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3项,合计不超过8项(其中杭州市原则上不超过10项);各县(市、区)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一、二的实施内容各不超过3项,重点领域三不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6项。
(三)确定名单。省经信委将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按竞争性分配程序择优确定实施名单,经公示后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公布实施。其中,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共10名,名单见附件5),由其自主确定一项实施内容在评审中额外附加5分;对已列入省级支持计划的实施内容,根据2018年度实施进展及成效,择优给予支持。
(四)实施激励。对承担重点领域提升发展任务的地区,将根据产业成熟度、影响力及实施任务情况,在2019年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对每项实施方案给予500-3000万元补助。其中已享受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激励政策的县(市、区)补助资金减半(数字产业化、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工业设计除外)。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有关市、县(市、区)应将实施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工作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省经信委将按照具体实施内容落实相关处室进行对口指导,帮助各地完善实施方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二)健全联动机制。有关市、县(市、区)应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并强化政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地方与省级资金联动支持机制,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实施,对分年度推进的工作,地方政府要统筹安排好各年度资金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原则上要在2019年度使用。
(三)加强考核评价。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实施方案开展年度考核评价,重点检查责任市县的推进机制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工作举措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市县将通过现场会等予以总结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不达预期、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市县,将收回或酌情扣减扶持资金。
省经信委投资处:唐国锋,联系电话:0571-87052923;
省财政厅企业处:王朝辉,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附件:
1.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产业导向目录
2.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内容及申报条件
3.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2019年工业与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实施方案申报表
5.“亩均论英雄”实施成效明显地区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9月4日
[pagebreak]
附件1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提升发展
产业导向目录
(修订稿)
一、新动能培育目录
(一)数字产业化
1.集成电路:自主芯片研发和应用,先进及特色工艺集成电路生产线,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配套,芯火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
2.通信与网络:5G等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高速宽带无线接入等技术产品,支持IPv6的高性能网络和终端设备、支撑系统、网络安全设备、测试设备等;
3.人工智能及物联网:智能传感器件,智能硬件产品(智能机器人、智慧健康养老、可穿戴设备等),新型显示产品(超高清视频显示、柔性显示、立体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集成设备等智能终端产品;
4.未来产业:量子通信,区块链,虚拟现实,信息网络安全,柔性电子,地理信息产业,增材制造等;
5.工业技术软件化:工业软件平台,工业APP,嵌入式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重大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6.软件创新能力产业化:区块链技术底层基础架构研发和应用,信息安全产业,数字创意和数字服务,软件开发云应用;
7.云计算及大数据产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产品、服务、应用解决方案,行业云应用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等;
8.下一代互联网: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开展网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产业生态体系;
9.工业互联网: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建设1家具有国际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基础性平台,在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石化、能源、新材料、物流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级、区域级、企业级平台,并鼓励引导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10.城市大脑:推进设区市“城市大脑”建设与县(市、区)中枢建设,加快推进交通、平安、城管、健康、环保、旅游、信用等行业系统建设与应用;
(二)核心制造业
11.工业机器人:机器人整机及高精密减速器,高档伺服电机、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以及机器人系统集成;
12.智能装备:高端数控装备,智能成套专用装备,智能物流装备,智能检测装备等;
13.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汽车产业整零协作体系建设,轨道交通关键装备,通用航空,燃料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14.生物医药:高端医药制剂,高性能医疗器械,中成药及饮片;
15.新材料:氟硅新材料,光通信材料,石墨烯,高性能膜材料,高性能合成材料,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
16.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光热能发电装备,潮流能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核电关联装备制造,高效节能装备;
二、传统动能修复(产业数字化)目录
(一)面向块状经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
1.汽车制造:汽车关键零部件;
2.电子信息: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
3.电气机械:低压电器,电池,家用电器,输配电设备;
4.通用设备:轴承,电梯,泵,阀门,紧固件;
5.医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与饮片;
6.化工:专用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制造;
7.纺织:化纤,织造,印染;
8.金属制品:结构性金属制品,五金制品;
9.服装服饰:中高档服装,领带、袜子等服饰;
10.橡塑制品:橡胶管带与杂件,塑料板管型材,日用塑料制品;
11.其它:家居用品,文体用品,竹木制品,铜加工,食品。
(二)面向行业骨干企业的智能制造
1.新一代信息技术:5G通信关键器件及材料,智能LED照明设备,智能安防监控设备;
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及关键功能部件、工业机器人及关键部件;
3.农业装备及物流装备:自动化园林和林业装备,大型高效农机及关键部件,立体仓储、电梯、叉车等智能物流装备;
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档汽车空调,汽车电子,变速器,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
5.电力装备:大型风电装备,智能电器及用户端设备,智能光伏,高效电机,高效节能变压器;
6.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纤维新材料,特种合金材料;
7.其它:医药,诊疗及制药设备,纺织服装,智能家居,日用化学品,食品。
(三)工业节能与绿色制造
重点面向冶金、建材、有色金属加工、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实施清洁化、绿色化提升改造。
表 情: | ![]() ![]() ![]() ![]() ![]() ![]() ![]() ![]() ![]() ![]() |
验证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