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起诉无锡好力泵业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案件
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无锡好力泵业有限公司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详情可查阅公司于 2016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2016-059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17年 6月 9日,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撤诉申请,2017年 6月 21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2016)沪 73民初 8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公司撤回本案起诉,并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40,900元。
三、本次公告前,除已披露的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2016)沪 73民初 83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6月 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 情: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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