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冰箱。抽查了7个省(市)82家企业生产的8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1个百分点。重点检验了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储藏温度、耗电量、冷冻能力、能源效率等级、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22个项目。经检验,共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耗电量和能源效率等级各4批次,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3批次,冷冻能力2批次,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结构、总有效容积各有1批次。本次在集中产区浙江、广东和安徽,分别抽查了24批次、21批次和14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8%、14.3%和14.3%。
(二)家用电动洗衣机。抽查了11个省(市)82家企业生产的82批次产品,包括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和双桶洗衣机等3种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60%。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机械强度、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脱水率、噪声、漂洗性能等22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6%,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4.3个百分点。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8批次产品洗净比不合格,1批次产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2批次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2批次产品漂洗性能不合格、3批次产品耗电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用水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接地措施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浙江省的51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62.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9.6%。
(三)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了9个省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3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0%,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2%。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能效等级等18个项目。根据该产品的产业发展变化,本次加大对小型企业的抽查力度,抽查的小型生产企业占总数的60%。经检验,共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为小型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能效等级11批次,额定容量3批次,接地2批次,结构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各有1批次。
(四)热泵热水机。抽查了7个省(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5%。本次为首次热泵热水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输入功率和电流、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热泵制热量等1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2%。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产品热泵制热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3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3批次产品接地不合格,1批次产品储水箱容量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广东省的33家企业生产的33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67.3%,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2%。
(五)纸巾纸。抽查了8个省(区、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纸巾纸生产企业总数的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灰分、柔软度、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等13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7%,同比上次抽查降低了1.3个百分点。经检验,有7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7批次产品纵向湿抗张强度不达标,1批次产品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超标。本次在集中产区福建和广西,分别抽查了12批次和1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和9.1%。
(六)湿巾。抽查了8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5%,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包装密封性能、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pH值等11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同比上次抽查减少了13.4个百分点。经检验,有1批次小型企业的产品真菌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七)自行车。抽查了6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5%。对产品的制动性能、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反射器等2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2.5个百分点。本次共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车把部件的强度不合格,4批次反射器不合格,1批次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不合格,1批次链条拉断力不合格。本次抽查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中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10%和11.9%。在集中产区天津市和广东省分别抽查了35和29家企业,抽查比例分别占抽查总数的44%和3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7%和17.2%。
(八)电动自行车。抽查了11个省(区、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本次重点对产品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脚蹬间隙、把立管静负荷、整车质量、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5%,同比上次抽查结果持平。本次共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4批次最高车速不合格,2批次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不合格,3批次限速装置不合格,7批次欠压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6批次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绝缘性能和制动断电装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九)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抽查了13个省(市)116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包括紧凑式和分离式两种主要类型,重点检验了产品的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耐压、过热保护、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等级等16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3%,同比上次抽查结果持平。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是6批次产品贮热水箱(容水量偏差)不合格,6批次产品热性能不合格,6批次产品的能效等级不合格,1批次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不合格。
(十)树脂镜片。抽查了3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70%。本次为首次树脂镜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可见光透射比、防紫外性能、抗冲击(明示指标)、标志等18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7%。抽查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和镜片直径有效尺寸偏差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产品平均透射比不合格,4批次产品色散系数不合格,7批次产品折射率和标志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集中产区江苏省的65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产品,约占本次抽查总数的81.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8.5%。
(十一)仿真饰品。抽查了2个省25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包括发饰、手饰、项饰、耳饰等4种主要类型。重点检查了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总量(铅、砷、镉、汞、六价铬)、有害元素溶出量(铅、镉、汞、铬、砷、硒、锑、钡溶出量)等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同比上次抽查结果基本持平。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批次产品镍释放量不合格,3批次产品镉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和浙江,分别抽查了20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和20%。
(十二)新型墙体材料。抽查了20个省(区、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对产品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节能性能和安全性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验,涉及强度等级、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干密度、密度等级、导热系数、放射性等12个指标,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0.8%,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12.5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发现13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8批次产品强度等级或强度级别不合格,4批次产品抗冻性或抗风化性能不合格,2批次产品孔型孔洞率及孔洞排列不合格,3批次产品密度等级或干密度级别不合格。
(十三)防水涂料。抽查了9个省(市)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产品,重点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25.6%。同比上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下降了20.6%。本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9批次产品萘不合格,2批次产品苯不合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游离TDI、固体含量、不透水性和蒽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山东省分别抽查了6批次和7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50%和0。
(十四)中密度纤维板。抽查了11个省(区)160家企业生产的1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40%,检出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抽查合格率为92.5%。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静曲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和甲醛释放量不合格。从历年抽查合格率看,2014年和2015年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3.0%和94.3%,2016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8个百分点。本次抽查共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吸水厚度膨胀率和静曲强度各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4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内结合强度和表面结合强度各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
(十五)地坪涂装材料。抽查了10个省(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9%,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3.1个百分点。本次抽查重点检验了产品的附着力、硬度、耐冲击性、耐磨性、拉伸粘结强度(标准条件、浸水后)、粘结强度、耐化学性(耐碱性、耐酸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游离甲醛质量分数、苯质量分数、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镉、铬、汞)等项目。经检验,共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质量浓度不合格,甲苯、二甲苯的总和质量分数、可溶性重金属质量分数(铅)和耐化学性(耐酸性)各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江苏和广东,分别抽查了13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7.7%和15.4%。
(十六)人造石。抽查了8个省(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10%。本次为首次人造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莫氏硬度、吸水率、落球冲击、弯曲强度、压缩强度、吸水率、耐污染性、耐化学腐蚀性等13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3%。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批次产品落球冲击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污染性不合格。本次在集中产区广东省和广西区,分别抽查了23批次和1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分别为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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