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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露天矿山整治按下“快进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2-27 14:43 点击:419

近日,为进一步解决南太行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问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河南省新乡市委、市政府就加快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力争年底前全市“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达75%。

新乡市要求,卫辉市、辉县市、凤泉区要认真对照新乡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对前期排查中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台账,加快问题整改。凡没有整改到位的,必须列入停产整治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已列入停产整治名单的露天矿山,要按照“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的矿山,必须经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新乡市明确,对非法开采露天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相关市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按照“三不留”标准予以取缔。证照不齐全或证照齐全的,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或未通过验收的矿山,必须依法关闭。取缔和关闭矿山要及时注销或吊销有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

同时,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对列入省6家绿色矿山创建的露天矿山,按期完成创建工作;对未列入创建的生产露天矿山,加快编制方案,积极推进;对没有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的矿山,一律实行停产整治。做好政策性关闭和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要以“三区两线”范围内生态治理修复工作为重点,使全市“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2020年底前达到75%。

新乡市强调,要组织人员对露天矿山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对不按“一矿一策”方案开展整治的矿山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进度与时间相对应。对检查中发现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推诿扯皮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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