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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2-27 14:42 点击:380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刘少云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cn)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18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19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0.51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0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9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708,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6,003,45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705,147.14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250405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列示: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929.6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29.6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对“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该项目总投资金额28,446.8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侨银环保母公司。原计划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用于新增的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发挥综合效能,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拟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公司在开展“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可行性分析和研究时,考虑到当时公司环卫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并且大多以侨银环保母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因而选择母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计划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用于新增的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

近年来,随着环卫市场化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广,以及公司项目运营能力的不断增强,公司广东省外业务得到快速发展,业务布局不断优化,广东省外新中标项目的合同金额已经超过省内新中标项目合同金额。省外项目根据招标要求以及项目合同的规定,大多要求公司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和实施。

鉴于上述情况,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发挥综合效能,本次募投项目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拟增加由母公司购置环卫机械设备后,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用于新增城乡环境服务项目运营的实施方式。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侨银环保城乡环境服务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实现投资收益,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实施方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购置的环卫机械设备以公允的价格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由于该等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增加该等项目实施方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1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累计为子公司(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8,800万元的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0年度将累计为子公司(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8,800万元的担保。

1、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担保范围:子公司2020年经营活动中因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贷款、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设备供应商分期付款购置设备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业务。

3、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4、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年初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启明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峻锦街8号1404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易祥安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LWRL06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批发;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设备批发;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供应链管理;物流代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咨询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汽车租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股权结构:广州启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启明供应链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广州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94号506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XBAK4C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仓储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塑料制品批发;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设备批发;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物流代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汽车租赁;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股权结构:广州侨银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广州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未出具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安平路186号

法定代表人:易祥安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38692A1D

经营范围:垃圾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洁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造林、育林;土壤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防虫灭鼠服务;环保设备批发;花草树木修整服务;普通货物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安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沧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开元大道沧州市速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401

法定代表人:肖五祥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3MA0D8C0W7C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活动;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公园管理。

股权结构: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沧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息烽侨银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36.06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永靖镇育才路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付唯峰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2MA6J26AM61

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造林、育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环保设备批发;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公厕保洁服务;土壤修复;防虫灭鼠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厨余垃圾运输;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生物污泥收集、贮存、处理;市政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垃圾处理。

股权结构: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息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

息烽侨银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未出具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未使用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8,800万元,占公司2019年6月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6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2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2020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入、租出、担保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为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包括直接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在第三方为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下提供反担保),预计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具体的担保合同。

二、提供担保主要关联方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经各方一致协商,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体现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也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影响

1、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在审议本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该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3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230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89万股股票并于2020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777万元变更为40,866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6,777万股变更为40,866万股。

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范围“充值卡销售”。

现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修订的条款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由于公司已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类型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4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鉴于正中珠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事先与原审计机构正中珠江进行了友好沟通、协商,正中珠江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正中珠江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084343026U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宝明

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经营范围:审查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兴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三、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与原审计机构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正中珠江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0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5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出资1.4亿元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设立控股子公司侨银环保再生资源(运城)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该项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侨银环保再生资源(运城)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3、项目实施地址:山西省运城市

4、项目投资总额:1.4亿元

5、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本次公司拟在山西省运城市投资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山西及周边地区化工企业产生的杂醇,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产甲醇、乙醇、丙醇、丁醇、戊醇、己醇等化工产品予以销售,项目建成后,将处理规模为年处理10万吨杂醇,产品年产量为8万吨醇类产品,对实现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侨银环保再生资源(运城)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4200万元

4、经营范围: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利用;混醇及杂戊醇的收集、储存、利用;石油制品、渣蜡的销售;场地及设备租赁;物流仓储;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咨询服务及批发零售;代储液体化学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75%,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

6、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上述相关内容以最终在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城西机电化工产业园区,根据危废原料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的附加值,创造经济效益,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总体符合国家相关鼓励政策和环保的要求。

2、以杂醇为原料分离生产甲醇、无水乙醇、丙醇、丁醇、戊醇、己醇等,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原料供应有保障。

3、本项目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

4、本项目可增加地区和国家税收、扩大就业岗位,拉动社会需求,促进地区社会繁荣,社会效益良好。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4、注册资本:500万元

5、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室内装修气体检测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危险废物经营;批发、零售: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出版物进口、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建设工程:节能环保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设计及施工;电气安装(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建筑物水、电、暖系统安装及维护;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实际控制人:王晓峰(持股比例为70%)

山西国之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主要目的为开拓环保产业中危废和资源再生板块,实现公司固废危废领域的战略拓展,强化公司产业链多元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预计总体经济效益较好,税后投资回收期、财务内部收益率等指标均满足投资收益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危废化工项目,未来在危废处理资质、环境影响评估及安全评估等方面的审批是重要的风控环节。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属于危废化工项目,项目收益受化工产品周期价格波动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3证券简称:侨银环保公告编号:2020-026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19.640, -0.05, -0.25%)大厦十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5)《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9:00-11:30及14:00-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3、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十楼。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磊

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3;

2、投票简称:侨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0年3月1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原标题: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