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游县2023—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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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23日 10:30 |
预算金额 | ¥372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0-7261602 | ||
采购单位 | 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游县鹏程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0-72616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龙游县2023—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龙游县2023—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23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城镇污水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72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整个龙游城镇污水由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而且龙游县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均属于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龙游县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和城镇污水服务项目专业性、唯一性,建议本项目只能由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服务商。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拟定服务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同意《龙游县2023—2025年度城镇污水处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供应商为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城东华街道荣昌大道35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3月23日 至 2022年03月30日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70-7261602
传 真:/
地 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吴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0-7011687
传 真:0570-7011687
地 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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