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排水管护采购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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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01: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70585123 |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4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79538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春市秀江东路468号艺墅天街5栋5单元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70585123 |
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心城区排水管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国宜-YC2022-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国宜-YC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心城区排水管护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国宜-YC2022-001)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中心城区排水管护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公告于2022年11月1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1、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招标文件原内容:“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说明:(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5)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现变更为:“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十三、政府采购政策说明:(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做了调整。3、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499号
联系方式:18879538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国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468号艺墅天街5栋5单元4楼
联系方式:15770585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话:1577058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