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重点产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会召开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有关情况的会议精神,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特制订此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和领域。
以防爆电气、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4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排查工作;以已上报的风险信息和已发现的风险隐患点为重点领域开展梳理、治理工作;以近年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为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和整治产品质量风险、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的、系统性的、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已排查到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件件整改到位,对已发现的产品质量风险隐患要件件落实到底,对近年来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要家家做好后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产品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防爆电气、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4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坚持安全无小事,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扎实推进防爆电气、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4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严字当头,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4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不忽视任何一个行业,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落实隐患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着力把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产品质量风险隐患“大梳理”。发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在加强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应对的基础上,对今年已收到的产品质量风险信息进行梳理,排摸找出信息中存在隐患的企业产品,通过技术手段开展二次研判,分析潜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提出解决建议和对策,对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加大处置力度。各级要对辖区内的风险点心中有数,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不发生更大的、系统性的、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
(三)不合格企业产品质量“大整治”。全面梳理近年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以黄色警示、红色警情区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以多年、多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不合格产品企业跟踪”专项整治;以近年来监督抽查未抽到样品的企业为目标,对于长期不生产或确实已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加强跟踪,开展日常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确保监管到位。
四、时间安排和具体举措
突出专项整治效果,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产品,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六个一”行动,确保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一次隐患排查行动。各市局要在本辖区内对防爆电气、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等4类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回头看”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继续使用的,要严格依法查处;对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企业,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依法撤销或注销其生产许可证。省局将结合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飞行检查。
(二)部署一次专项监督抽查行动。省局将部署开展一次“不合格企业产品跟踪”专项监督抽查,各市局也要在历年来不合格企业名单的基础上,突出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和主要隐患,利用市场反溯监督抽查手段,对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商超的产品严格抽样,精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追溯源头生产企业,严格做好生产企业落地查处工作,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曝光力度,督促不合格产品销售平台强化质量管理。
(三)召开一次安全隐患分析大会。各市局要对全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汇总,提出风险信息应急预案,和整治方案,邀请技术机构专家对市内的风险隐患产品进行研究分析,对隐患点较突出的产品和地区要安排风险监控项目,安排技术机构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重点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对策,有效弥补产品标准滞后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技术能力不足或自身难以完成的,要及时上报省级,由省局组织开展风险监控项目研究。
(四)开展一次隐患“清零”行动。各市局要对辖区内已确定的风险隐患点开展一次整治行动。一是加大抽检力度。运用定期监督检验、专项监督检验等手段,提高抽样检验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尤其是已确定的风险隐患点要重点对待,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规范意见。二是加强风险隐患治理力度。一方面要帮扶治理,加强对有隐患的企业的跟踪,对企业责任人召开宣贯会,强调产品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和严重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找出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原因,着力帮扶企业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点。凡是已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要整改,不完成整改绝不罢休。另一方面,要推动当地政府支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低小散”企业要整顿处理,以“关停并转”的手段净化行业市场环境,把危机人体健康、人生财产安全的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五)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行动。各市局要在安全隐患、风险隐患“清零”行动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根除。特别要求各县(市、区)局的整改情况要进行一次自查。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对管理薄弱环节要重点关注,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底。
(六)开展一系列督查行动。省局将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随机抽查1-2个县(市、区)局的处理情况,走访风险隐患企业,查看隐患消除情况。隐患治理结果将列入市局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市县考核。各市局要对辖区内县级局进行一次督查,及时反馈个市(市、区)局专项整治情况,并建立完善风险隐患预警和整治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的风险点心中有数,完善应急预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重点产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系统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各方面行动。按照分工细化原则落实工作。各市局要根据要求,加强对行动的统一指挥。
(二)积极推进落实。各市局要结合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各地质量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重点产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并对照方案要求,对主要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和治理,并做好相关典型树立和经验总结工作。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地质监部门要在省局工作组指导下,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精准开展风险隐患状况调查分析,排摸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产品的风险隐患因素,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做好紧急预案,及时上报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作为质量工作年度考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局要及时上报有关开展重点产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分阶段整治进展情况以及开展重点产品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如有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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