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布尔顿紧固件(中国)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5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4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3月6日询问调查认定,布尔顿紧固件(中国)有限公司酸性泵房周边未采取防治措施,致使酸液流失腐蚀土壤。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规定,责令布尔顿紧固件(中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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