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修改版)以及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执业,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对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8月1日,发现涉嫌不满足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5家。经核查,不再开展执业活动的单位4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方法
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
涉嫌不满足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经核查不再开展执业活动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和反映方式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明确说明反映理由及提供相关事实证据。未用真实姓名反映或未提供具体事实证据的,总队将不予受理。来访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