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省水利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3次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总结水利脱贫攻坚成效,对即将开展的第三方考核和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驻村扶贫工作队和省三江项目中心驻村扶贫工作队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关于6月28日第2次领导小组会议以来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省水利厅始终强调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是水利部门在脱贫攻坚战的一项硬指标。5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合力攻坚、密切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2018年,比国家要求提前两年完成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目前,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超过95%以上。2020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全面落实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将贫困地区政府主体责任延伸到237个乡镇政府和2423个村委会,落实县级运行管理经费7811万元。目前,水费收缴率超过95%。
会议要求,要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国考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要重点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完善省级脱贫攻坚资料收集整理,部署各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加强对各项检查评估的有力指导,持续做好驻村扶贫工作。
会议指出,要积极谋划长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大事,全方位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运行管理,逐步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加强维修养护,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积极拓展投资渠道,继续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记者 石启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