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区政府副区长牟子申召集区政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南溪生态环境局、区河长办,以及11个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在南溪区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约谈会。
会上,南溪生态环境局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检查发现的24个共性问题进行全会通报,并对问题突出乡镇进行通报点名。同时,各部门、各镇(街道)作会议发言,最终形成了四点实质性工作意见:一是立即制定完善制度体系。由区级、部门、镇(街道)分别制定形成农村生活污水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制度,由上到下形成完整的管理考核体系。二是立即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以各镇(街道)为基础,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督查整改到位。三是镇(街道)要履职尽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主体在镇(街道),各镇(街道)要明确责任人员,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四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联系保障机制。各部门及镇(街道)要灵通信息,形成统筹机制,协调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