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国泵阀制造网 > 泵阀学院 > 石油石化 > 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大会在首都举行 金陵石化榜上有名

泵阀学院

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大会在首都举行 金陵石化榜上有名
2017-11-25 08:46 中国泵阀制造网 作者:佚名 点击:507
【中国泵阀制造网 石油石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日前在首都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全国道德模范“出炉”,金陵石化作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榜上有名。这是该公司第一次获得此项殊荣。文明单位分区(县)级、市(地区)级、省(自治区)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四级,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最高级别。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日前在首都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全国道德模范“出炉”,金陵石化作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榜上有名。这是该公司第一次获得此项殊荣。

文明单位分区(县)级、市(地区)级、省(自治区)级和全国文明单位四级,全国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最高级别。

金陵石化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经过35年改革发展,金陵石化实现了技术经济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的质的飞跃,成为中国石化第三大原油加工基地、全国最大的清洁汽油和航空煤油生产企业,同时也是亚洲最大的洗涤剂原料生产基地。公司原油综合加工能力1800万吨/年,拥有炼油、芳烃、热电、烷基苯等先进生产装置70余套,主要装置均采用世界最先进、最成熟的工艺和控制技术,技术经济指标全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2016年,全年加工原油1712.67万吨,生产汽煤柴油合计1079.98万吨,上缴税金233.60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为石化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司紧紧围绕“建设世界领先炼化企业”愿景目标,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发展五年规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不断夯实创建基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构建先进文化平台,每年制订精神文明建设30项奋斗目标,连续34年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评比表彰活动,连续22年开展全员汇智大讨论活动,坚持“四年一循环”连续24年开展“职工技能竞赛”“职工运动会”“文化艺术节”和“组织建设年”活动,展现了广大员工树新风、做贡献、创一流的精神面貌。公司积极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生活方式,坚持实施员工素质工程,畅通员工成长通道。坚持每年为职工办十件实事。近年来,公司投入专项整治资金,全面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地方政府和广大员工的点赞。连续5年开展“开门办企业”活动,连续4年公开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展示企业形象。

公司坚持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化管理,一是注重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连续5年举办“道德讲堂”活动,推出先进典型人物60多人,选树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二是注重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每年3月初,公司连续两天在社区举办大型志愿者服务活动,迄今已经连续举办32年,志愿者人数达2万多人次。常年坚持开展义务献血、心理疏导、“一助一”结对互助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注重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开展“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诚敬做产品,修身立功德”创建活动。四是注重参与公益活动,竭诚回报社会,每年公益捐款捐物金额达数百万元,持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推动了周边乡村的繁荣发展,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近年来,公司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责任关怀最佳实践单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先进单位、江苏省创建学习型企业示范单位、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扶贫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等上百项荣誉。公司连续9年荣获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3年荣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被集团公司授予公众开放日活动示范单位,2017年荣获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三年在总部党建考核中被评为A档。

我要发布稿件>> (平台联合众多媒体为您助力)

(来源:未知)

投稿箱:
如果您有泵阀行业、配件行业、泵阀技术、采购选型、产品检测维修等文稿需要发布,或资讯合作,欢迎与本站编辑部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联系, 邮箱:Service@pv001.com。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新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泵阀制造网”的文稿,其版权属于中国泵阀制造网所有。任何网站、媒体及个人以任何方式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中国泵阀制造网 http://www.pv001.com,违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引用或转载其他来源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该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或简接责任。任何其他网站、媒体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