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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元/瓦!100个站点!中石化公示加油站光伏设备采购结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7-29 14:03 点击:232

7月26日,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对外公布了《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候选人为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金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家公司。

采购标的物为福建省的约100个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加油站、油库、办公楼及附属生活设施等)的全部光伏设备,采购量约5000KW。设备包含光伏组件(晶硅)、逆变器、并网配电箱/柜、光伏支架(含基础)、电缆、辅材等交付正常使用的设备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该标段对在采购公告中,设置了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4元/瓦。中标第一个候选人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415万元,中标价格为4.83元/瓦.

以下为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JSMZ2021008

二、采购单位名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

三、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二十层

四、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91-87805580传真:0591-87761087

五、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7月1日

六、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21年7月26日

七、结果情况: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及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SMZ2021008)到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9:30止,合同包1共有福建智合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河南兴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大唐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金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15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评标小组对1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已过期,资质审查不通过;众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瑞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唐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7家未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项技术要求第2条“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具有TUV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编写部分第十项投标文件的语言第2点)要求提供合格的翻译版的TUV认证,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福建智合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家提供的光伏组件的TUV认证的证书持有人与光伏组件的原厂授权书的授权厂商不一致,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河南兴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货物报价一览表》的规定进行分项报价,缺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4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名次如下: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公告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联合对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光伏并网发电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SMZ2021008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四、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5日,每天08:30—12:00, 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五、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10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文件购买费必须是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wanchun1@sinopecsenmeifj.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87805580,公司传真:0591-87761087。

六、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2023209600061758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七、投标截止日期:2021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2日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须有效。

7、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021年7月1日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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