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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泵站维护改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5-15 10:25 点击:2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山泵站维护改造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抚顺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东洲区 公告时间 2020年05月13日 18:2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13日 08:30至2020年05月19日 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05月28日 09:00至2020年05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05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玉会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抚顺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玉会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十四号楼一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洁 02457683426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兰山泵站维护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兰山泵站维护改造
项目编号:fhzb2020-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会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东洲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玉会 0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洁 02457683426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十四号楼一号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抚顺高新区东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fhzb2020-0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01兰山泵站维护改造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否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二、采购金额1、采购金额:420,000.00(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 质(含三级);(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3日 08:30 至 2020年05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到招标公司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2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三级以上资 质(含三级);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建造师的安全证书b证
6、建造师无在建承诺书;
7、建造师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9、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10、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1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1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3、企业法人的安全证书a证;
14、拟派本项目安全员的安全证书c证;
重要提示: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材料缺一不予报名。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玉会
项目联系电话:024-****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