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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对并网协议、售电合同接网协议进行备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2-20 17:55 点击:342

近日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了29项项目名称,其中在对并网协议、售电合同接网协议的备案中称,建立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备案制度。合同《协议》双方就于每年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并在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调度关系所在省(区、市)电力监管机构备案,由该省(区、市)电力监管机构汇总后报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并网发电厂调度关系所在省(区、市)没有设立电力监管机构的,直接向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区域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双方直接向区域电力监管机构备案,与国家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双方直接向国家电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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