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312001),涉及通信单元、箱体、电源系统及配件、仪器仪表融资租赁、智能锁具管理系统、工业泵、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火情巡检系统、交流避雷器、运维班全面监视系统、航空障碍灯等物资。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西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批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312001)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按分标编号详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 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国家级、行业级、省级等)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7)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8)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0)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NG图片的电子版)。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包含“行政处罚”、“黑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文件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1)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13)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简称《核实证明》),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从电子商务平台下载已核发通过的有效《核实证明》文件,格式与内容不允许做任何编辑或修改,擅自修改《核实证明》中的数据的,以虚假投标做否决处理。
(14)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5)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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