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枣阳燃机余热电站等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详情如下:
襄阳市、黄冈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枣阳市大元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枣阳燃机余热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襄发改文〔2019〕125号)、《关于核定黄冈晨鸣浆纸有限公司黄冈高新生物质热电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黄发改价格〔2019〕127号)收悉。鉴于枣阳燃机余热电站项目、黄冈高新生物质热电工程(装机容量分别为13.1兆瓦、120兆瓦)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已经并网发电,经研究,同意上述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执行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0.4161元(含税)。上述价格随今后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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