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中称,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办法适用于电源接入电网及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和微电网与大电网互联的监管。电网企业向电力交易主体公平无岐视提供输配电服务适用电力市场监管相关法规。电力用户接入电网适用《供电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微电网之间的电网互联参照执行。电网应向各类电源和电网互联提出方公平无岐视开放。电网应向各类电源和电网互联提出方公平无岐视开放。
电网企业应公平无歧视为电源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请,或拖延接入系统;
(二)拒绝向电源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电网须知晓的输配电网络的接入位置、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出线方式、可用间隔数量和相关技术参数等必要的信息;
(三)对分布式发电等符合国家要求建设的发电设施,除保证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必要技术要求外,接入适用的技术要求高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四)违规收取不合理服务费用;
(五)其他违反电网公平开放的行为。
详情如下:
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电网公平开放监管,规范电网设施开放行为,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订工作,形成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5日。公众可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drc.gov.cn),进入首页“意见征求”专栏,点击“关于《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栏目,提出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6023677,或将邮件发送至guotao@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
2019年12月6日
综合资讯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