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辽宁省工信厅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辽宁省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通知中称,辽宁省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
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必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
辽宁省经营性电力用户中,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电力用户外,其余电力用户均可不受电压等级和年用电量限制,申请准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这是继湖南、云南、河北南网、陕西、冀北、重庆、新疆、湖北后,又一宣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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