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水泵资讯 > 正文

蒙东11月28日开展2019年12月储能式电供暖用户与风电企业谷时段直接交易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1-28 10:58 点击:971

近日获悉,近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19年12月份蒙东地区储能式电供暖用户与风电企业谷时段直接交易,11月28日进行双边协商交易申报和确认。交易电量为购电方月度谷时段用电电量,12月份100万千瓦时。详情如下:

2019年12月份蒙东地区储能式电供暖用户与风电企业谷时段直接交易公告

依据《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 息化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17〕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19〕14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东地区清洁供暖电价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9〕67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四季度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19〕47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12月份蒙东地区储能式电供暖用户与风电企业谷时段直接交易,具体安排如下:

一、购电方:已完成市场注册、经公示后由自治区工信厅确定的蒙东地区储能式电供暖用户,名单详见附件1。

二、售电方:蒙东地区持有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风电企业(不含分散式风电),名单详见附件2。

三、输电方: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四、交易电量执行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交易电量:购电方月度谷时段用电电量,12月份100万千瓦时。

六、交易通道和关口:蒙东电网。

七、结算方式:月度交易电量按月结算,交易电量执行偏差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八、交易方式及交易申报

1.电量申报、出清单位为兆瓦时MWh(1兆瓦时=1000千瓦时),电价申报、出清单位为元/兆瓦时,电价精确到0.001元/兆瓦时,

2.本次交易申报电量为购电方购网电量,申报电价为售电方上网电价。售电方上网电价含税,经折算至购电方电价含税,为电度电价。

3.本次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即购电方与售电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购电方登录蒙东电力交易平台根据协商结果申报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售电方对购电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

九、合同电量及电价

1.购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

合同电价=成交价格+线损折价+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

交易出清结果不计算倒阶梯补贴电价,在结算阶段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统筹考虑计算。

2.售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1-线损率)

合同电价=交易电价

3.输电价格

输配电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蒙东地区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9〕45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1-10千伏为0.3413元/千瓦时、35-66千伏为0.25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4.政府基金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42.425元/兆瓦时。

5.交易执行期间,如遇国家价格政策调整,则交易价格按照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协商调整。

十、交易限价

清洁能源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最低保护价格为蒙东地区火电标杆上网电价的40%。

十一、安全校核

1.交易结果经安全校核时,如因售电方发电能力、电网输电能力、电网运行方式影响交易结果,需调减相应售电方交易电量,则按照相关售电方与购电方的无约束交易电量等比例调减相关售电方及购电方的成交结果。

2.交易结果通过电网调控中心安全校核并经政府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相关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当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蒙东交易中心会同电网调控中心在当日给予解释。

十二、合同签订

为保证合同签订高效,服务好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权益,本次交易合同采用“交易承诺书+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电子化形式,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时,在交易平台仔细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承诺书,履行确认流程后方可参与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电量、电价等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通过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为准。交易结果一经发布,电子合同即为成立,一般情况下,各方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形式的交易合同。交易承诺书中权利义务、电量电费结算等相关约定对交易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其他事宜

1.由于本次交易电量执行时间为月度谷时段,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则要求,购电方在峰、平时段用电电量以及谷时段超合同用电部分电量,以蒙东地区一般工商业类别目录电价并按照现行峰谷电价政策折算后执行。

2.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相关交易规则、规定执行。

十四、交易时间安排

1.11月28日9:00时-29日17:00时,市场主体登录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s://pmos.md.sgcc.com.cn),进行双边协商交易申报和确认。

2.12月3日17:00时前,完成双边协商交易安全校核,并发布结果。

十五、联系方式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刘长玺 (交易方式咨询) 0471-6215072

包力 (交易方式咨询) 0471-6215091

赵明宇 (交易方式咨询) 0471-6215692

王浩行 (交易方式咨询) 0471-6215693

李天野 (市场注册咨询) 0471-6215090

王珏 (平台应用咨询) 0471-6216019

刘满 (平台应用咨询) 0471-6216431

陈丽英 (平台应用咨询) 0471-6216467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