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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磷为主:湖泊治理须厘清“权责利”科学布局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1-27 09:57 点击:912

记者在太湖、巢湖、洞庭湖等重要湖泊深入调研后发现,我国湖泊污染治理工作近年来取得积极进展,不过,湖泊治理中权责不清、关系纠葛、牵扯互耗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要从三大关系入手扫除这一湖泊治理中最大的“拦路虎”。

一是湖泊与河流的关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副局长蒋大彬等认为,湖泊里的污染物不是自生的,而是入湖河流输送来的。所以,治理湖泊污染应当坚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通过入湖河流水质的提升,实现湖泊水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是上中下游的关系。湖泊流域作为天然形成的区域,往往是分布在两个或更多的行政区域,常常会产生污染治理的跨区域纠纷。基层建议,应在更高的行政层面,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生态补偿措施加以调节。

三是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九龙治水”是水治理中老生常谈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溢等认为,湖泊治理必须充分把握水的流动性,要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防联控,构建常态长效合作机制,形成治水合力。

“提高湖泊治理的科学性”,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反复听到的建议,其中摸清底数制定合理措施、高度重视总磷超标问题、让生物指标作为重要治理评价标准是反映最强烈的三个问题。

摸清底数,一方面是完善基础资料。湖泊治理专家表示,对流域的基础资料不详实,缺乏对湖体本身的基础性研究,尤其是缺少较准确的污染源调查数据和长系列的水质、水动力数据等,影响了治理效果。

此外也应注意将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测融入治理设计中。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十年来,流域经济总量增长1.5倍、人口增加1000多万。“污染和治理就像在赛跑,可能流域内的每一家企业,排放都符合环保要求,但总排放量就居高不下。”江溢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污染情况较为突出的湖泊,共同的、最大的“敌人”就是总磷超标。过去多年的治理,以COD、氨氮等指标为代表的工业污染总体上得到遏制。

专家建议,未来应严格实施“控磷为主”的“减排”策略,通过减少化肥使用量、完善农村污水管网铺设等减少农业生产带来的磷污染问题,从严控洗衣粉等的磷含量降低生活污染带来的磷输入。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太湖站常务副站长朱广伟等表示,相较于化学指标,未来应该更注意对生态指标的考核,包括水草、藻类、鱼类等生物结构的考核。“湖泊是否具备或者重新构建了健康的生态系统,这是决定它未来的根本因素。”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王力功说。

在采访中,中西部地区的多个湖泊反映,近几年为了生态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但受困于治理资金不足,往往难以达成治理效果。多地建议,应完善国家关于湿地的生态补偿制度,通过将相关湖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等多个途径增加湖区的生态补偿资金。

原标题:湖泊治理须厘清“权责利”科学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