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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1-27 09:50 点击:915

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的通知。详情如下:

省大气办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更好地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大气办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打赢蓝天保卫战”治气典型案例,委托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评估筛选工作,推出若干个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各地治气工作提供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案例征集对象为省内各类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二)案例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和生态环境政策;

2.技术经济合理,工艺设备成熟;

3.创新性强,在细分领域内的省内首例或首批次应用;

4.示范性强,可在适用领域内广泛推广实施;

5.原则上应为2018年7月以后在我省部署实施的项目。

(三)案例主要内容包括:

固定源污染治理:各类锅炉和炉窑的烟气排放控制、VOCs治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

移动源污染治理:机动车船尾气催化净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岸电等电能替代项目等。

面源污染治理:面源VOCs治理、工地矿山堆场道路等扬尘治理、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

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集中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配套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监测监控等。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或自行申报。各设区市、县大气办(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或相关单位和企业根据征集范围和要求自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申报案例进行实地调研和复核。

(三)案例审定。省大气办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审定。

三、案例用途

省大气办和环境学会将对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开展宣传推广。

四、其他事项

(一)要高度重视,对报送的典型案例严格把关,注重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

(二)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xiaomizhoudd@163.com,纸质版以市、县大气办(或生态环境部门)名义(组织推荐)报送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或单位和企业自行报送(自愿申报),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大气办 王泽华;电话:0571-28172887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窦颖,钱东升;电话:0571-87996820,0571-87999879;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313室

附件: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表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