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的公示》,省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以及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名单中包含16家园区,园区类型有电镀、印染、化工、冶金。
详情如下:
关于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号)文件的要求,经省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以及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通过评审的园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生态环境部(科财司)。
联系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崔洪运 010-68505601010-68505594(传真)
生 态 环 境 部:岳子明 010-66556134010-66556127(传真)
附件: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拟)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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