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继湖南、云南、河北南网、陕西等省份之后,近日冀北、重庆和新疆也宣布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再受电量、电压门槛限制。我国发用电放开节奏加快,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进一步提升。
11月11日,重庆市经信委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称符合国家及重庆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居民、农业、重要公共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除外)均不受电量、电压门槛限制,可自行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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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河北发改委下发文件称全面梳理冀北地区经营性电力用户,对冀北地区尚未准入且自愿参加市场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经营性电力用户不再受电压等级、用电量及行业限制,均可向地方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这意味着冀北也即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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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称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其中: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南疆地区为300万千瓦时及以上)且接入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上的经营性电力用户为大用户,其他用户为中小用户。中小用户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后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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