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据公告显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君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根据安排,太仓光大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将相关对公司原下属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的债权及全部从权利转让给华君置业。同时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太仓光大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华君置业已向太仓光大支付了全部债权转让款。
据了解,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于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7日为奥特斯维提供短期借款,截止奥特斯维破产申请受理日,奥特斯维尚结欠太仓光大55893411.64元,其中本金48940500元、利息6192202.64元、律师费463262元、诉讼费297447元。
目前,太仓光大现已将该笔债权及全部从权力转让给华君置业。债权转让后,华君置业成为上述债务及其利息的债权人,享有要求奥特斯维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同时太仓光大不再是上述借款的债权人,不再享有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权利,并且公司将直接向华君置业履行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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