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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两度终止重组 永清环保外延扩张遇阻

来源: 时间:2018-12-30 09:29 点击:377

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后,永清环保(300187)正式宣告终止对江苏康博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下称“康博固废”)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告终

12月27日晚间,永清环保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17年10月9日,永清环保宣布临时停牌,拟以10.75亿元高价,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清集团”)及杭湘鸿鹄(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杭湘鸿鹄”)合计持有的康博固废100%股权,同时拟定增不超过1.25亿元,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彼时永清环保表示,康博固废是江苏省内单体最大的成熟运营的焚烧类危废处置公司之一,2017年1-9月、2016年和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7804.11万元、10566.92万元和9418.17万元,盈利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危废处置业务,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业务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经营现金流,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

不过,上述交易并未得到来自市场的认可。

2018年1月9日,永清环保收到深交所问询,要求其说明标的公司对危险废物的收集是否有稳定来源或市场渠道,并以危废来源地为口径披露近两年及一期各地实现的危废处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此外,公告显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危废处置服务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37%、94.34%和88.83%,处置单价逐年上升,深交所要求永清环保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与处置单价分析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在对问询回复且修改重组草案后,永清环保最终还是决定自动终止上述重组。

在7月2日,公司曾公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当月16日收到证监会同意中止审查申请。

对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永清环保在公告中透露,鉴于项目推进以来国内外资本市场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协助调查事项增加了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不确定性。

再度受挫

实控人协助调查,成为影响永清环保推行重组的一个重要障碍。

2018年4月9日,永清环保曾公告称与江苏康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之合作意向书》,就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康博”)股权事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重组预案显示,高邮康博100%股权的初步交易作价约为8.3亿元,同时,康博投资承诺,高邮康博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低者不低于6000万元、7000万元、8000万元。

不过,4月11日晚永清环保即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正军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暂时无法履行相关职责。

10月9日永清环保宣布复牌并公告称,由于刘正军被要求协助调查的事件至今没有进一步进展,公司难以与刘正军进行持续有效的沟通,由此延长了决策周期,加大了决策难度。同时,实际控制人被要求协助调查一方面增加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谈判难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某些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另一方面使得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难以获得有效的融资支持。加之停牌期间国内外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交易各方的发展预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并购融资及标的公司估值均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受此影响,10月9日复牌后永清环保股价一路大幅下挫,连续录得6个跌停板。

面对股价大跌,实控人被协助调查,重组接连失利后,永清环保终于迎来国资助阵。

10月9日永清环保公告称,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清集团”)与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永清集团拟向后者转让不超过30%的永清环保股份,湖南金阳投资的出资人为浏阳市人民政府。

公司表示,如果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则可为公司引入新的国有资本战略股东,从而优化和完善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公司资信等级。同时,将有助于为公司引进更多的战略及业务资源,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