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陕西省经营性电力用户自主注册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陕西省内凡执行销售电价为大工业电价或一般工商业电价,且在经济运行行业用电分类中除“农、林、牧、渔业”或“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之外的电力用户,均可自愿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市场主体。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20日开展新增用户集中注册。鼓励集团用户以售电公司代理方式参与交易,并按营销用户号进行注册。
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既可作为批发用户直接参与交易,也可作为零售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用户,只能作为零售用户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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