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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一医院血气分析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3-28 09:55 点击:23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血气分析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福州市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25日 14: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3月25日 08:30至2020年04月1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7.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滢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
福州市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工、0591-8830160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滢、0591-87278256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血气分析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200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杨工、0591-88301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滢、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用途
1 1 血气分析仪 1套 测定项目至少包括
血气测定指标:ph、pco2、po2;ph值检测精确到0.001;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0
2 2-1 输液泵 5台 ▲ ≥9种输液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首剂量模式、序列模式、梯度模式、微量模式、点滴模式、级联输液模式(配合多通道输液工作站);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75000.00
合计: 475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其它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25日 08:30?至?2020年04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1.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