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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沈辽路地道桥泵站及进出水管道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0-2-27 13:52 点击:364

公告发布时间:2020-02-25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04773 工程名称 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04773001006 标段名称 沈阳市排水防涝二期(二批)-沈大边沟排水系统等4项工程-沈辽路地道桥泵站及进出水管道监理
建设单位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填报单位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2月2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2月28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内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洪俊庭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00238631 80.000000% 127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92.3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市振东建设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洪俊庭 周华斌 杨广涛
注册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238631 21005241 21003427
投标报价 80.000000% 80.000000% 80.000000%
工程工期 127 127 127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92.36 91.16 90.08
企业业绩
1.2018-2019年度市政工程监理
2.2016-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3.北运河截流干管雨污分流工程(闸门建设)监理
4.长白西三街(长白南路—沙岗西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5.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新开河西段)调蓄池工程监理
6.综合保税区东部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项目监理
7.长白岛污水干线工程-改线部分监理
8.2016年皇姑区道路整修工程项目(第二批:银山路、陵北街南段、岐山西路等5条道路)监理
1.罗士圈公园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榆林一街建设项目—榆林一街道路及排水监理
3.沈阳市浑南区三环南三路道路排水工程(文溯南街西一街-文溯南街)监理
4.后盐、前盐明沟改造工程监理
5.南阳湖西二街北段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6.沈北新区怒江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7.沈于路排水工程监理
8.长白一路排水工程监理
9.柳林二街建设项目—柳林二街道路及排水监理
10.沈阳市运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运河、卫工明渠、辉山明渠及满堂河段)截污工程监理五标段
11.华东路(中华路以北)排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12.皇城地区路面、排水改造工程监理
13.沈北新区蒲新路道路排水工程(道义大街-盛京大街)监理
14.304国道污水管线工程监理
15.沈北新区南小河水域综合治理-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16.大连市文林街暗渠污水截流改造工程监理
17.卓尔南北配套路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
18.长白一街(长白五路-滨堤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监理)
1.丁香街北段(雪松路至乔松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欧盟园区内村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监理
3.沈阳市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二期工程监理
4.沈本新城基础设施三期道路工程(沈本新城站广场及核心区地区)监理第二标段
5.和平区八卦街综合改造工程监理
6.东港市利用世行贷款建设客运站区域路网工程——站前大道施工监理
7.欧盟园区内村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一标段监理
8.东港市利用世行贷款建设客运站区域路网工程(不含站前大道)监理
9.柳州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0.沈大边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11.2017年预算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职工家属区)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根据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暂定按照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80%进行取费(即按收费标准浮动费率下浮20%),未按本规定报价按废标处理。(最终价款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乘以财政预决算审核中心审定的费率为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沈阳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未响应暗标要求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未响应暗标要求
万宇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未响应暗标要求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