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按照《四川省2020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0]23号)要求,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启动2020年新增电力用户注册工作,注册范围为:
(一)新增用户范围为四川省已核定输配电价的供电区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节能减排政策的经营性正式用电用户,全面放开专变工业用户,以及2019年度购网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专变用户。其中:
1.全省范围内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电力用户(含趸售电网企业,下同),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经认定后可参与自备机组替代交易。
2.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工商业电锅炉电窑炉和改造的工商业燃煤(油、柴、气)锅炉窑炉等电能替代项目,以及医院、学校、养老院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的燃煤(油、柴、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且单独装表计量的,经认定后可参与电能替代交易。
3.2020年新投产的符合准入条件电力用户,可自投产之日起自愿按程序提交注册申请,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市场,并参与本年度后续时期的电力市场。
(二)未纳入全省输配电价核定范围的供电区域内符合上述准入范围的经营性电力用户,按年趸售电量中相应电量比例由所在供电区域内的电网企业整体打包代理参与交易。
(三)政府核准建设的增量配电网及网内的符合上述准入范围的经营性电力用户电量可整体参与交易。
(四)以下电力用户暂不进入市场:
1.农业、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用户。
2.经营性电力用户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
3.未与所在电网建立直接的供用电合同关系的用户以及其所在电网未与四川主网建立结算关系的地方电网内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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