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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某地光伏大棚遭政府强拆 涉事企业损失数千万元

来源: 时间:2019-1-5 10:57 点击:232

12 月16、17日,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益新村委会水口村的旱鸭养殖基地现场,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上百名执法人员,在某区领导的带领指挥下,以海南东德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德瀚公司”)的旱鸭项目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由,强行将旱鸭养殖基地的51个大棚中的16个彻底捣毁;同时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南网综合能 源”)租赁东德瀚公司的鸭棚棚顶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强行拆除了一兆瓦。在涉事企业的强烈要求下,捣毁、拆除暂时中止。琼山区的这一强制执法行政行为已经给两家涉事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据初步了解,2015年2月,东德瀚公司与甲子镇仙民村委会居龙村、益新村委会水口村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和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利用闲置的未开发荒坡荒地,建设环保旱养鸭养殖示范基地。同年2月,取得琼山区发改委项目备案通知,10月,在琼山区农林局办理了农业设施用地审批备案手续,取得琼山区住建局的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

东德瀚公司的养殖鸭棚

此后,南网综合能源与东德瀚公司签订了鸭棚棚顶租赁合同,在已建鸭棚棚顶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该项目于 2016 年4月 20日取得海口供电局并网许可同意书(海口供电函〔2016〕68号),于同年12月30日取得海南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琼发改交能备〔2016〕3073号)。项目整体投资3633 万元,于2017年6月25日建成投产并网发电截止到今年11月底,累计发出绿色电力 608.76 万千瓦时,减排二氧化碳5953吨。

南网综合能源公司建在养鸭棚顶上的光伏发电组件

12月6日,南网综合能源从东德瀚公司得悉,该公司于12月4日接到《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拆除旱鸭基地鸭棚,遂向甲子镇政府提出异议。12月10日,甲子镇政府又向东德瀚公司下发了《甲子镇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海南东德瀚公司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函》(琼甲府函[2018]318 号)。12月16日、17日就发生了前述的强拆和捣毁行动。

安装在养殖大棚顶上的光伏阵列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和程序正当。

琼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此次强制行政行为,针对的是两个市场主体法人企业,在强拆南网综合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前,执法者既没有履行向南网综合能源事前告知职责并出示强拆电站的法律依据,执法中也没有对当事企业所提出的异议启动听证和复议行政程序,剥夺了当事企业的申辩权利,就仓促带电强行拆除掉16个鸭棚顶上的光伏组件约1兆瓦,因企业强烈要求和反对而暂停中止强拆。

光伏设施农业是国家大力提倡和支持的,南网综合能源的旱鸭分布式光伏电站,利用设施农业棚顶未改变用地性质,符合国家能源局、海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完全合法合规,琼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和甲子镇政府认定是“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因而是严重的违法强制行政行为。

被捣毁的养殖大棚和光伏器件

在针对东德瀚公司的此次强制行政行为,也存在严重的瑕疵和问题,东德瀚公司反映他们投资旱鸭养殖过程中,因威马逊强台风侵袭和鸭瘟疫情影响,遭受很大经济损失,恢复养殖需要时间和财力支持,作为当地政府有责任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和利用现有设施转产其它养殖产业,不能为了完成拆违任务就随意撤消设施农用地备案,毕竟企业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再退一步说,即使不允许他们继续经营,设施需要拆除,也要给涉事企业足够的拆除施工 时间,拆卸下来的设施还可以继续利用。51个鸭棚要求3天拆除,这可能吗? 况且鸭棚上还有光伏组件,还涉及到另一个法人企业的几千万投资,如何处理好这些民事法律关系,需要协商协调,岂能说拆就拆,只想为维护政府的威严。

琼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官员们为涉事企业考虑了吗?更为恶劣的是执法队伍强行使用数台工程机械,将16个鸭棚一一捣毁成一堆堆烂铁,使“拆违行政执法”变成一场肆意损毁公司财产,公权释放淫威的恶行,现5场的状况惨不忍睹,给涉事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重大经济损失。眼看着公司财产、国有财产被人为地损毁,在场的官员们有一点同情心和人文关怀情怀吗?

尚未捣毁的养鸭大棚屋顶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