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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广东对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常见问题进行提示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2-9 09:10 点击:159

近日获悉,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对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提示。详情如下:

关于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温馨提示(交易组织环节)

为更好地完成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现对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提示,请各市场主体在申报过程中注意。

提示1

双边协商交易的流程包括:发起方填写并保存合约内容、提交合约、对方确认合约。在这三个步骤中都有核对信息并确定的环节,请市场主体认真核对,做好每个步骤的内容确定。

提示2

双边协商交易的合约要素包括:电量、价格、分解曲线、交割节点、起止日期,其中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的交割节点为统一结算点。请认真核对合约分解曲线,重点检查分解曲线有无突变、毛刺。在合约详情页面下方“双边协商交易预览”中可以查看分解曲线图形,点击图形上方的“月、日、时”,可查看不同周期的分解情况,拉动图形下方的滚动条,可以对分解曲线进行缩放查看。

提示3

市场主体的电量上限、申报额度可以在现货模拟推演系统(https://pm.gd.csg.cn/xhmn)-中长期交易-电量限值管理、申报额度管理中查看。

提示4

售电公司的电量上限根据所代理用户的分月历史用电量确定,参与批发交易的大用户电量上限根据分月历史用电量确定。对于当天建立的代理关系,售电公司相应的电量上限在第二天交易开始前完成更新。在电量限制管理页面中,点击历史用电量数字,可以查看所代理用户详细的分月历史用电量数据,若历史用电量数据有问题,请及时通过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热线电话(020-28182000)联系市场管理部解决。

提示5

发电机组的电量上限以《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发电机组基数电量指导计划和做好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安排的通知》中发布的为准,2020年度双边协商交易要求以机组为单位进行申报,请签订和提交合约时注意将电量分解到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