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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督查室通报山西、河北供热工作不作为慢作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1-27 09:59 点击:965

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冬季取暖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近日派员赴山西省、河北省有关地方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发现,两省部分地方和单位漠视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承诺不兑现,没有有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11月25日,国办督查室通报了相关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山西省太原市供热主管部门对“三供一业”供热管网改造协调推进不力,致部分群众因改造遇阻冬季断供缺暖问题。督查组暗访发现,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433小区高3号楼门牌尾号为04、05、06号的48户居民,因“三供一业”供热管网改造过程中出现纠纷,施工过程受阻,冬季供暖被断。2019年11月2日,该小区张贴公告显示,太原市、区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启动供热应急保障,决定恢复原系统供热。但截至11月16日督查时,西矿街433小区高3号楼仍未恢复供暖。《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应当建立供热应急保障制度;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太原市供热主管部门对小区“三供一业”供热管网改造过程中出现纠纷导致进度缓慢失察失管,缺乏细致调查和有效应急处置,造成部分居民冬季供暖无法保障。

据通报,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慢作为,致38户居民无法取暖。督查发现,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下属单位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家属院38户居民在供热期前13天被突然通知2019年冬季无法供热。该家属院供热工作2009年以前由大同市交通局征费稽查分局北关站负责,2009年7月,经山西省交通厅安排,大同市交通局征费稽查分局将北关站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借用给山西远方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并约定由该公司负责家属院供热,协议到期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直到2019年10月10日,山西远方路桥公司才通知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不再借用并搬离。10月12日,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通知家属院住户2019年不再供暖,并于10月14日书面请示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申请60万元家属院供暖费,被口头答复没有这块资金,无法支付供热费用。此后,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运输执法局未能妥善处理与山西远方路桥公司的工作衔接,未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10月25日供热期开始后家属院即处于断供状态。

督查组在河北省暗访发现:保定市莲池区有关部门慢作为,三年煤改电补贴不兑现;张家口市怀来县有关部门监管失职,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石家庄裕华区有关单位与企业串通搞文字游戏糊弄群众,损害政府形象。

国办督查室认为,河北、山西等地督查发现的问题,暴露出部分地方和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淡漠,没有把群众温暖过冬真正放在心上。一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抓好保暖保供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承诺多年不兑现,损害群众利益;三是利用政府公信力乱作为,与企业串通弄虚作假,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对移交、转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失察漏管,不作为慢作为。下一步,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