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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法定代表人变为邹艾艾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9-11-11 16:21 点击:1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10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邹艾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近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根华变更为邹艾艾,除上述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X003879117

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注册资本:108,127.21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营业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限天津分公司生产)。(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原标题: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