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覆盖排查和专项监督抽查中,要围绕工程建设、责任落实、群众诉求等方面,详细了解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存在的梗阻问题,重点关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违规违纪和失职失责问题。”近日,景洪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在部署农村饮水工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时强调。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州监委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协调水务部门、统筹乡镇纪委工作力量,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343个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对各乡镇辖区是否存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而未用”“重建轻管”、供水设施长期失修失管以及群众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或乡镇(村组)反映的农村饮水工程是否存在熟视无睹的情况进行排查。
“我们联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站,对全镇已实施的每一个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进行详细排查,到实地确定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水质检测是否过关、是否解决群众正常生活饮水需求等情况。”勐罕镇纪委负责人介绍说。
“在排查中,要着力发现项目是否真正有效,比如项目是否存在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已经连续多日“跑点”的普文镇纪委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要深入基层摸实情、听真话,敢于较真碰硬。
全覆盖排查结束后,市纪委市监委将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全市农村饮水工程进行实地抽查。坚持“属地负责、边查边改”原则,督促市水务局针对全覆盖排查和专项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对一些短期内难以整改,需要通过施工解决的,由各级水利部门协调制定计划、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精准开展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