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浦县16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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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3日 17: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1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桂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9-72722636 | ||
采购单位 | 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9-71926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9-7272263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2022-G1-00003-GXG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浦县16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1.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3)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4)投标人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
“1.资格文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投标人2021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必须提供);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
2 |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路8号
联系方式:0779-7192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85号穗丰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79-72722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3630550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桂莲
电 话:0779-7272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