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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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宁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9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志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213708 18376699439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昌松139788666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序号 | 更改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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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7日09时30分。 |
招 标 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
恒名都A座5层508号
邮 编:530000邮 编:530023
联 系 人:姚昌松 联 系 人:陈志海
电 话:13978866605 电 话:0771-221370818376699439
传 真:/传 真:0771-2213708
招 标 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更正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方式:姚昌松1397886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联系方式: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海
电话:0771-2213708 18376699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