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泵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泵/其他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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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于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16:5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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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温会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6286989 | ||
采购单位 | 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62337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温会生0797-628698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水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Y2022-YD-Z-J001
项目名称:水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二)所响应货物必须提供壹年及以上的免费质保期(货物另有超过壹年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并免费上门服务。
(三)所响应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的货物应达到或优于本采购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水泵 | 1.功率:≥750W; 2.电压:220V±10; 3.管径:25mm±1mm; 4.外径:≥95mm; 5.叶轮:≥11个; 6.电线:≥20m; 7.扬程:≥60m; 8.流量:≥2m3/h; 9.转速:≥2800r/min。 以上7至9项技术参数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000 | 台 | 1000000.00 |
2 | 水泵 | 1.功率:≥1.1KW; 2.电压:220V±10; 3.管径:50mm±1mm; 4.扬程:≥20m; 5.流量:≥6m3/h; 6.转速:≥2800r/min。 以上4至6项技术参数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100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到账。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本章),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有效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使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响应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其结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缴纳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疫情期间,请响应供应商配合递交如下资料信息:1)签到时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响应供应商人员出示个人健康码(含“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的绿码及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二维码为绿色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因未提供健康绿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方式:0797-6233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嘉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西出路口华冠商务大厦八楼(汇丰假日酒店后栋)
联系方式:温会生0797-6286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会生
电话:0797-6286989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