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河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现代化”。如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把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宜居,也是两会代表、委员关心的焦点之一。在今年的两会上,河北省人大代表、元氏县苏村乡政务中心主任兼乡妇联主席张霞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环境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地区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建设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近年来,我省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明显的效果,很多乡村的街道干净了,杂物减少了,环境宜居了。”张霞说,但她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不少村落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回收设施等不健全、不完善。 她举例说,比如,一些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较少,而且工作人员职责不明,普遍存在管理失效等问题。而且,因为专业的人员数量较少,实际操作难度大,导致设备闲置,难以发挥作用。 而对于农村垃圾回收的问题,她调研发现,因为农村居民居住普遍分散,受生活方式的影响,较难接受集中收集垃圾的方式。“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随地乱扔乱放现象普遍存在。”她进一步说,一些村级保洁员多为临时兼职人员,履职尽责效果不理想,村庄收集的垃圾不能及时处理。而且,目前农村普遍自发转运垃圾,小部分村庄承包给专业公司转运,但仍存在严重垃圾溢出箱体、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 对此,她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环境建设的投资。“资金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想要改变农村落后的村容村貌,改善周围的环境,必定需要大量资金,用来购置和建设公共设施。”张霞说,村民难以负担这些资金,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的资金扶持。同时监督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同时,她建议,合理布局垃圾回收点,完善好农村的垃圾处理工作,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在管理方面,她建议,要求权责到人,各个部门明确分工,实行“村收、乡运、县处理”。加强环卫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保洁员的工作待遇,对负责区域卫生状况好的保洁员进行奖励。在污水处理方面,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操作简单、成本低、使用方便的条件,避免因不易使用,而造成“建而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