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支架使用于建筑给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等机电工程设施,当遭遇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发生时,可以达到减轻地震破坏,减少和尽可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从而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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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中强制要求的条款
依据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其中第1.0.4条、3.1.6条、3.1.8条、4.1.2.1条、4.1.2.3条、5.1.2.4条规定了抗震支吊架的应用。
第1.0.4条(强条)规定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第3.1.6条条文说明规定了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内容:
①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②DN65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③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系统;
④对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第3.1.8条规定穿过隔震层的建筑机电工程程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
第4.1.2.1条规定8度、9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取抗震动措施。
第4.1.2.3条规定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采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第5.1.2.4条规定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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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支架在验收时,验收单位要求提供检验检验报告
市场上有些检验机构出具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报告,被查处后报告是失效的,那么检测机构如何选择?
首先确认实验室检验报告是否加盖CNAS\CMA章,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后实验室才可以在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加盖相关印章(如下图所示)。
查询实验室取得的资质是否涵盖抗震支架产品。凡经过评审的检验机构均可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查询,查询方法如下(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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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5年成立,1998年首次通过实验室分科、资质认定、机构认证“三合一”评审,是国内最早一批开展检测认证的机构,经二十余年发展,以郑州为中心,在安徽、河北、云南、上海、广东、四川等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与办事处,检测服务涵盖全国,形成了后力强劲的检测服务网,检测规模大。
抗震支吊架由于表面处理材质不同,防腐测试时间不同,所以整体的测试周期不同。
常用材质有:电镀锌、热浸镀锌、锌铬涂层、环氧喷涂、不锈钢
检验周期在规定要求中相较同比实验室更快。
检测费用:由于不同材质的需要进行防腐测试时间不同,检测费用为6~9w区间,具体测试费用以实验室为准。
泰普瑞已签约检验机构国家建筑材料检验质量监督中心(BMT)、青岛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均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资质评审,合法合规开展抗震支吊架检验检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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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只针对测试样品负责,不能代表厂家生产所有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而认证会对厂家的原材料进货、产品过程生产、产品出厂检验、职工培训等多方面进行检查,经审核发现得出企业生产的产品可持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经过认证后由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可在国家认监委查询,验收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住建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