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方案,强化领导。为更好推动工作落实,静海区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每年初编制工作计划和方案,年底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建设单位致电联系一次,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规划条件中纳入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图审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施工图审查,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法制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监督验收,确保建设质量、实效性。对竣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参数进行复核,将海绵城市总图、海绵城市设计专篇、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存档;按照《静海区海绵城市运维维护制度》,规范日常运维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全程闭环管理,确保海绵城市设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2017年至今累计建设含海绵城市的住宅小区、道路、公园广场、工业项目等615个,到2020年年底,静海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总面积11.16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