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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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荔湾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29日 11: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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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楼15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74.3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1569388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 815005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273号13H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543323 | ||
附件: | |||
附件1 | 荔湾区沙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20210927(1).pdf | ||
附件2 | 附件一 信息登记表.docx | ||
附件3 |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01.pdf | ||
附件4 | 荔湾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合同.docx |
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03-2021-05465
项目编号:GDHD2021LWHS
项目名称: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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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荔湾区河沙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楼1501室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楼15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原件1份)加盖公章。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河涌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上市路太和街2号
联系方式:020- 81500538
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273号13H房
联系方式:020-87543323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1569388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荔湾区沙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20210927(1).pdf
附件下载:荔湾区沙河片区应急污水处理项目政府采购(磋商文件)20210927(1).pdf 附件下载:附件一 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政府采购委托协议01.pdf 附件下载:荔湾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合同.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