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针对县域内的两家污水处理企业召开了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会,污水处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荔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郭峰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以及《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全市城镇(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加强整改督办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大队长李涛对全县污水处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提标改造工程的实施、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安装等重难点问题,同企业负责人详细探讨了整改方案及措施,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阶段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
副局长李伟平强调,污水处理企业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责任主体,应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