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小企业缓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江苏省特检院研究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委托检验实行减免收费的具体措施。措施明确,自2月14日至5月13日,省特检院对符合下列情形的企业检验费用实行减免收费:一、免征省内医院和相关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 ?二、对中小企业的委托检验费用减半收取; ?三、对餐饮住宿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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