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宁夏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全面推进我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快解决我区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涉及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村用水总量减少,以及提升农业农村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川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山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川区较大规模中心村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全区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实现零增长;
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10万亩,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5%。